党务指导>>
现在位置 : 首页 > 党群工作 > 党务指导 > 正文
入党条件
添加时间:2016-11-13 02:54:54  

(1)按党章规定:“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、农民、军人、知识分子和其它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”
(2)要求入党的人,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,即递交入党申请书。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:对党的认识;入党动机;自己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;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它问题,要如实写清楚并有认识。
(3)经党支部审查,符合党章规定的,确定为入党申请人。
(4)对未提出入党申请,但政治素质好,有培养前途的普通同学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,进行一些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使其逐步提高认识,启发他们自愿提出入党申请。
(5)对中学提出入党申请的积极分子,院党委要及时与原毕业学校联系,索取有关培养教育材料和实际表现材料。申请时间从中学计起,但入学后需再次提出申请。